泰安市汶阳田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推行汶阳田田长制,加强对汶阳田保护的网格化监管,强化对汶阳田的严格保护。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