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实行公共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推行网格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