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永定河保护条例/第五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第四十二条有效本市禁止在永定河流域新建、扩建对水体有严重污染的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应当配套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鼓励流域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的废水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