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本市禁止在永定河流域新建、扩建对水体有严重污染的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应当配套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

鼓励流域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的废水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