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条有效智能网联汽车在开展创新应用活动中对地理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测绘活动,应当依照测绘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