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条例/第三章 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通信运营企业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设适应智能网联汽车需求的低时延、高可靠的通信网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