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依托全流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导向,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行政效能,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容缺事项承诺办理、异地事项跨域办理、政策服务精准推送,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本市有关部门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机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政策咨询服务机制,为区内经营主体提供国际和国别经贸规则的政策咨询、培训解读、合规指引等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国际贸易促进组织等提供专业服务。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