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开展金融创新试点,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产品和服务体系、机构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强化金融开放枢纽门户功能,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更好服务和引领实体经济发展,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