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有效

燃气燃烧器具的生产、销售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关于材质和使用年限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报废。

地方法规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