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第二章 申报和审查第十四条有效异议由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业主委员会组织协调;(二)居(村)民委员会组织调解;(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会、听证会等;(四)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引导人民调解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参与调解工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