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二章 职工代表第七条有效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