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保障设施和安全保卫人员,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保障读者、馆舍、设施设备、文献信息的安全。对古籍的安全管理,还应当遵守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