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第四十四条有效公共图书馆应当妥善保护读者的个人信息、借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读者隐私的信息,不得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