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第四十二条有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的公共图书馆评价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提升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