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公共图书馆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

公共图书馆应当根据馆藏文献信息规模、功能分布以及业务发展需求,布局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设施,增强图书馆提供数字资源和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能力。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