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十八条有效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机制,定期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统计相关数据。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