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