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品种选育、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维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林木种子质量,促进林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