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