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农产品包装和经营第十八条有效国家规定应当进行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必须包装销售;包装的农产品拆包销售的,可以不再另行包装。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