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应当关注暴雨发展变化情况,收到暴雨预警信号后,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预警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学生可以延迟上学,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预警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应当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