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暴雨灾害防御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第三十七条有效旅游景区和游乐场所的管理机构或者经营单位收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向游客发布灾害风险提示,根据预警级别采取停止售票、关闭场所、疏散转移、就近避险等措施,保障游客人身安全。生产基地、工厂、作坊、建筑施工工地、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单位应当密切关注暴雨灾情,并根据暴雨灾害预警级别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活动,根据自身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