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暴雨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第二十九条有效暴雨天气警报和暴雨预警信号由市、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统一向社会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台应当根据天气变化情况,依法及时发布、更新或者解除暴雨预警信号。市、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暴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分区域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分析暴雨天气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提出暴雨灾害防御建议,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暴雨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