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水文等部门和机构加强暴雨灾害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加强对暴雨灾害发生机理、预测预报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促进相关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市、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协同、智能、高效的暴雨预测预报和诊断分析业务系统,健全智能数字暴雨预测预报业务体系,开展递进式暴雨预报预警服务,提升暴雨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能力。

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