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农业机械跨区作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刁难。

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载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在收费公路(包括桥梁、隧道)上通行,免交通行费。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