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宾阳炮龙文化保护规定第九条有效宾阳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宾阳炮龙文化项目清单,属于国家、自治区、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法制定保护措施,实行分类别、分层次保护;对清单内的其他宾阳炮龙文化项目予以扶持培养,并推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