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第七条有效经营者不得以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相互串通,统一确定、维持、变更价格,或者通过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操纵价格,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