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经营者不得以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相互串通,统一确定、维持、变更价格,或者通过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操纵价格,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