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96110”为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用号码,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举报和反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防范、预警劝阻以及处置措施的申诉处理等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96110”运行机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举报、申诉等事项的处理能力。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