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的追赃挽损,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协助公安机关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将所涉资金返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被害人账户。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