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第六章 综合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的追赃挽损,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协助公安机关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将所涉资金返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被害人账户。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