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七十五条有效建制镇、风景名胜区和其它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可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范围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