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有效

当事人对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