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七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日常巡查通报制度。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