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一条有效旗县区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义务植树任务,分解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义务植树责任单位。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