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旅行社通过网络销售包价旅游服务产品的,应当在销售页面的显著位置公示组团社的名称、住所地、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不得使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推介旅游服务内容。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