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自愿遵循企业社会责任原则,践行环境、社会和治理的理念并加强相关领域能力建设,在绿色发展、社会贡献、人力资源等环境、社会和治理具体领域发布相关报告成果、开展相关信息披露。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