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第二章 投资促进第二十一条有效海南自由贸易港依法建立安全有序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制度,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总部数据流动。省网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