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外商投资促进成效开展评估。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外商投资政策。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