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鼓励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在国际合作、投资促进、产业发展、医疗创新、教育开放、跨境服务贸易等方面先行先试。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