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土保持工作。枯水季节或者因重大旱情等造成水量不能满足取水要求的,应当优先保证饮用水取水。

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