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种植行道树,同一道路的行道树应当有统一的景观风格。种植行道树应当确定主导树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通行安全要求,体现特色,兼顾遮荫和抗风要求。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