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十五平方米。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