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条例/第四章 数据资源利用第三十条有效本市建立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机制,作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重要辅助机制。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组织等合作共建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推动公共数据与非公共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