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本市实行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制度,采用整体授权的方式组织实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活动。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审定通过后的实施方案,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等公平竞争方式选择运营机构。
运营机构应当具备法人资质,具备数据资源加工、运营所需的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保护要求。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