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五十五条有效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受到危害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或者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报告。经查证报告属实的,由轨道交通建设或者运营单位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