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对轨道交通关键部位、关键设备和重要地段地质状况的长期监测工作,评估轨道交通运行对土建结构工程的影响,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安全运营对策。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