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新建、改建、扩建中型以上或者特殊结构的城市桥梁、隧道,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建设符合相关规定的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信息监控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监测自动预警;其他小型城市桥梁、隧道,建设单位应当安装安全监控设施。
既有城市桥梁、隧道的养护人应当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安装安全信息监控管理系统或设施。
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全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信息监控管理平台。各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信息监控管理系统应当统一接入全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信息监控管理平台。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