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二章 经营管理/第二节 网约车经营管理第十九条有效网约车运输证有效期届满或者有效期届满前退出网约车经营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网约车运输证;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手续。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4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