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五条有效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即交付表决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法制委员会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由主任会议决定交付全体会议表决。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