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即交付表决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时,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法制委员会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由主任会议决定交付全体会议表决。

Local Regulations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3, 2025